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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中有关周转材料的核算探讨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财政部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规定周转材料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筑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期摊销法进行摊销。 对一般生产性企业(除建造承包商),准则只列举了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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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区别是什么?
根据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周转材料”科目下的二级明细科目为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对于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应如何区分? 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区别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不变。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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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区别?
今天我们来聊聊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区别?自2014年开始新会计准则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归为“周转材料”科目下的二级明细科目。也就是说低值易耗品属于周转材料,但周转材料不一定都属于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还包括包装物))。 一、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定义: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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