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Q:为什么在【红字发票业务】-【我发出的确认单】功能界面,找不到对税控发票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撤销不了呢?
A:对税控发票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请在【红字发票业务】-【我发出的信息表】模块查看,如需撤销,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处理。
何博士注:数电票叫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税控发票叫红字发票信息表。
问题2
Q:为什么开具红字发票时,没有“销货退回”的原因可供选择?
A:根据业务规则,对于货物明细中都是服务类的项目,不会有“销货退回”选项;对于无服务类项目的发票,才会带出“开票有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这3种原因;对于混开的发票,系统会带出“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这4种原因。
何博士注:服务提供以后,又发生了退款业务,应该如何选择呢?
问题3
Q:销售方红冲数电票时,为什么无法选择部分红冲?
A:根据业务规则,在购买方将蓝字发票勾选或入账后,销售方才可以发起部分红冲;当购买方未勾选入账时,仅能由销售方发起全额红冲。
何博士注:这是数电票与税控票在红票开具方面的一个最大变化。
问题4
Q:购方收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次月申报抵扣,现销方红冲发票,需要购方开具红字信息表,但购方无法在电票平台的【红字信息录入】模块查到这张专票,应如何发起红字信息表?
A:电票平台暂不支持税控代开发票的红冲,请购方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红字信息表。
何博士注:代开专票无法在平台发起红冲手续,要到大厅办理。
问题5
Q:当月开具了一张蓝字发票,并于当月红冲,为什么红冲后发票额度未恢复?
A:根据业务规则,开具蓝字数电票的当月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票平台同步增加当月剩余可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电票平台不增加当月剩余可用额度。但对于以销售折让的方式开具的红字发票,即使是当月红冲,也不会恢复额度。
问题6
Q:已成功开具红字确认单,系统没有自动开具出红字发票,点击红字发票开具显示“非法请求,红字发票开具失败!”,该如何处理?
A:常见原因:红冲时选择的票种为与原蓝字发票一致的纸质发票,但没有纸质发票结存。如无纸质发票结存,应选择“电子发票”进行红冲。
来源:深圳税务 何博士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