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 ,我国将给予莫桑比克等1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多哥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国、基里巴斯共和国、吉布提共和国、几内亚共和国、柬埔寨王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卢旺达共和国、孟加拉人民共和国、莫桑比克共和国、尼泊尔、苏丹共和国、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共和国、乍得共和国和中非共和国等16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的进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98%税目为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附件中税率为0的税目,共计8786个。
具体税目可点击链接查询: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112/t20211215_3775102.htm
或者点击下面链接下载PDF清单:
我国给予莫桑比克等1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是中非合作论坛惠非合作重要举措,有利于践行中非友好合作精神,与这些国家共享市场机遇,实现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后续我国将继续根据换文进展,逐步给予所有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