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ilder”和“Developer”在FBR网站上按项目注册,系指在SECP注册的单一对象公司或单一对象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或在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的1932年《伙伴关系法》下注册的个人协会。
“建造者”的唯一目的是建造和处置建筑物。
“开发商”的唯一目的是为自己或其他方面开发任何类型的土地。
在“建设者”和“开发者”的情况下,合格的项目是:
· 于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即。新项目)
· 于2020年4月17日前设立,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即。现有项目)。
一个项目的估计寿命不得超过两年半(2.5)年。
项目应视为已开始:
· 在建设项目中,在有关当局批准布局计划的日期;和
· 对于开发人员,开发计划由有关当局批准的日期
如果建筑商或发展商已采取一切必要步骤取得所有批准,但这种批准被推迟了30天以上,结果未能达到12月31日的截止日期,则FBR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临时接受这些项目的开始。
一个项目应站立完成:
· 对于建筑商来说,日期:
– 灰色结构已经完成-即顶层的屋顶已经按照批准的计划铺设。
· 对于开发人员来说,日期:
– 至少50%的总地块已以买家的名义预订;和
– 至少40%的销售收益已经收到;景观美化已经完成;以及
– 至少50%的道路已铺设到路基水平,经批准机构或NESPAK认证。